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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推进全面从严依规治党

编辑: 来源: 日期:2023-05-26 16:18:40 点击量:375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写进大会主题,并指出要“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对于加强党的领导、赓续党的红色血脉意义重大,是我们党注重思想建党的重要体现。作为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大理论创新,我们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发挥党内法规作用的过程中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嵌入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工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快推进党内法规建设,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伟大建党精神已被写入党章,把其各项内涵嵌入党内法规体系具有确定的章程依据。


党的领导法规必须将“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贯穿其中,突出马克思主义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党的领导。党的组织法规必须将“践行初心、担当使命”贯穿其中,激励和鞭策各级各类党组织与全体党员不懈奋斗,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必须要以“不怕牺牲、英勇斗争”的精神应对自身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挑战,把党的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将“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作为主线,监督党组织和党员在初心使命的指引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将“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践行情况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好监督、激励和保障作用。


把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与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相结合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与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天然具有逻辑一致性。


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必须“坚持真理、坚守理想”。将“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贯穿于党内法规,有助于让党组织和党员认识到党内法规和党的指导思想、理想信念一脉相承,进而更加自觉地遵守党内法规。


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必须“践行初心、担当使命”。党内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组织和党员在初心和使命的指引下执行党内法规的要求,党内法规本身也必须与初心使命一致,这样才能不断增强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必须“不怕牺牲、英勇斗争”。执行党内法规不可避免会遇到一些阻力,没有不怕牺牲、英勇斗争的勇气和信念,党内法规的执行就会打折扣,甚至走过场。因此,必须坚持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坚决与违反党内法规的不良行为作斗争。


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必须“对党忠诚、不负人民”。制定、修改、完善、执行党内法规必须将忠于人民、忠于党作为基本遵循。党内法规的遵守与执行需要接受人民的监督。


让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与依规治党的各项实践要求同向同行


依规治党最根本的政治前提是坚持党的领导。伟大建党精神是中国共产党的先驱们在建党过程中孕育形成的,集中体现了党的坚定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作风,是中国共产党的精神之源。全面落实依规治党的各项实践要求,必须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依规治党要坚持党规严于国法。党规严于国法的逻辑前提是共产党员必须接受党规约束,其接受的心理动力建立在党员共同理想、信念和奋斗目标的基础上,具有强大的威慑作用。“坚持真理、坚守理想”“对党忠诚、不负人民”让党员身份承载了重要的价值,也为依规治党提供了更坚实的基底。


依规治党以党的自我革命理论为价值指引,为自我革命提供有力保障。依规治党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同向同行,将思想注入制度,既助力党的自我革命不断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总结新经验、达成新目标,又能够把强大的党建治理效能转化成治国理政动能。


依规治党充分展现了一个大党的担当和勇气,而伟大建党精神是这一担当和勇气的源头所在。让依规治党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同向同行能够在思想和制度层面解决管党治党深层次问题,充分体现中国共产党的人民立场和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尊重,从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王少系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同济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来源:《党建参阅》